主題: 浙江陽光照明電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決議
2016-05-22 14: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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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浙江陽光照明電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決議



2016年05月21日00:23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浙江陽光照明(7.130, -0.06, -0.83%)電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通知已于2016年5月13日,以電子郵件、電話確認方式發(fā)出。會議于2016年5月20日以通訊表決方式召開,會議應到董事9人,實到董事9人。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與會董事認真討論,一致審議通過如下議案:

 審議通過《關于聘任周亞梅女士為財務總監(jiān)的議案》

 因公司已收到原財務總監(jiān)吳杰先生提出的辭職申請,經公司總經理官勇提名,聘任周亞梅女士為公司財務總監(jiān),聘期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本屆董事會任期屆滿日止。

 周亞梅女士簡歷:

 周亞梅,女,1976年8月出生,本科學歷,中級會計師,1997年11月進入本公司工作,先后擔任公司財務部主辦會計、財務部主任、財務副總監(jiān)。

 獨立董事意見:認為周亞梅女士符合公司財務總監(jiān)的任職資格,能夠勝任所聘崗位職責的要求,未發(fā)現有《公司法》第147條規(guī)定的情況,以及被中國證監(jiān)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況,相關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我們同意公司董事會的聘任決議。

 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浙江陽光照明電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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