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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西安旅游:利用公司自有資金進行委托理財
證券代碼:000610 證券簡稱:西安旅游 公告編號:2020-03號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利用公司自有資金進行委托理財?shù)墓?br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 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18年第四次臨時 股東大會于2018年12月7日審議通過了《關于利用公司自有資金進 行委托理財?shù)淖h案》,為了提高資產使用效率,公司在確保資產安全、 操作合法合規(guī)、保證正常生產經營不受影響的前提下,根據(jù)公司經營 發(fā)展計劃和資金狀況,利用自有資金通過金融機構進行委托理財,在 確保安全性、流動性的基礎上實現(xiàn)資產的保值增值。公司每年度委托 理財額度不超過100,000萬元,在此限額內資金可以滾動使用,并授 權公司管理層負責辦理具體投資事項,包括但不限于產品選擇、實際 投資金額確定、協(xié)議的簽署等。本次授權期限為自股東大會審批通過 之日起兩年。具體內容詳見2018年 11月 21日刊登于《證券時報》、 《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關 于利用公司自有資金進行委托理財?shù)墓妗?。此事項不需經過政府有 關部門批準,且不構成關聯(lián)交易。
2020年2月28日,公司與光大興隴信托有限責任公司簽訂了《光 信.光坤.優(yōu)債22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之信托合同》,認購金額8,500
萬元,詳情如下:
一、理財產品主要情況
1、產品名稱:光信.光坤.優(yōu)債22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集合資金 信托計劃。
2、產品代碼: ZXD31G201912010000111。
3、規(guī)模:本信托計劃資金規(guī)模預計為15000萬元,我公司本次 認購8,500萬元。
4、預計收益率:11%。
5、信托計劃成立與生效
本信托計劃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方成立并生效:
(1)全體委托人已將第一期信托資金交付至信托募集賬戶;
(2)相關交易文件已由受托人與相關方簽署并生效,并已達 到相關交易文件約定的信托資金運用條件(信托計劃成立作 為資金運用條件的除外);
(3)信托業(yè)保障基金認購/委托認購協(xié)議已簽署并生效,且 首期信托資金對應的信托業(yè)保障基金已支付至受托人名下的 保障基金專用賬戶;
(4)保管合同已簽署并生效;
(5)律師事務所已就本信托計劃出具法律意見書;
(6) 受托人宣布本信托計劃成立。
(7)本信托計劃成立日即為信托計劃生效日
6、產品期限:本信托計劃預計存續(xù)期限為1年。滿足本信托合
同約定的提前終止條件的,可以提前終止。
7、受托人/管理人:
名稱:光大興隴信托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qū)東崗西路555號
企業(yè)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法人代表人:閆桂軍
注冊資本:641819.05萬元人民幣
主營業(yè)務:本外幣業(yè)務:資金信托;動產信托;不動產信托;有價證券 信托;其他財產或財產權信托;作為投資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發(fā)起 人從事投資基金業(yè)務;經營企業(yè)資產的重組、購并及項目融資、公司 理財、財務顧問等業(yè)務;受托經營國務院有關本部門批準的證券承銷 業(yè)務;辦理居間、咨詢、資信調查等業(yè)務;代保管及保管箱業(yè)務;以存放 同業(yè)、拆放同業(yè)、貸款、租賃、投資方式運用固有財產;以固有資產 為他人提供擔保;從事同業(yè)拆借業(yè)務;開辦特定目的信托業(yè)務(管理特 定目的信托財產并發(fā)行資產支持證券業(yè)務);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中國銀保 監(jiān)會批準的其他業(yè)務。
產權結構: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51%)、甘肅省國有資產投 資集團有限公司(24.32%)、甘肅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21.58%)、 天水市財政局(4%);實際控制人:中央匯金投資有限公司。
8、保管人:
名稱: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住所:陜西省西安市蓮湖區(qū)紅光街33號(光大大廈)
企業(yè)類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
主營業(yè)務:辦理人民幣存款、貸款、結算業(yè)務;辦理票據(jù)貼現(xiàn);代 理發(fā)行金融債券;代理發(fā)行、代理兌付、銷售政府債券;代理收付款項; 外匯存款;外匯貸款;外匯匯款;外幣兌換;國際結算;結匯、售匯;外匯票 據(jù)的承兌和貼現(xiàn);資信調查、咨詢和見證業(yè)務;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 其他業(yè)務;財產損失保險、信用保險、責任保險、保證保險、人壽保 險、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代理業(yè)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 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產權結構: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00%);實際控制人: 中央匯金投資有限公司
9、項目標的公司:
名稱:陜西嘉園置業(yè)有限公司
住所:陜西省西安市高陵區(qū)崇皇街道辦事處藍湖九郡小區(qū)7號樓 1單元二樓8號
企業(yè)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法人代表人:呂長江
注冊資本:18048萬元人民幣
主營業(yè)務:市場建設;農副產品購銷;房地產開發(fā)、經營;房屋銷售; 房屋租賃;商場、市場經營管理物業(yè)管理;機械設備、電子產品、儀器 儀表、機械配件、汽車配件、石油化工產品(易制毒、危險、監(jiān)控化 學品除外)、通信產品、五金產品、建筑材料、裝飾材料、計算機硬 件、家用電器、勞保用品、門禁設備、電視監(jiān)控設備、防盜報警設備、
電器成套設備及產品、花卉的銷售;園林綠化;農業(yè)開發(fā)。(依法須經批 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產權結構:呂長江(98.06%)、呂利英(1.94%)。實際控制人: 呂長江。
10、資金監(jiān)管:全體委托人知悉并同意本信托計劃項下信托融資 由西安曲江文化不動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進行監(jiān)管,由于監(jiān)管不當造 成的損失,由監(jiān)管方承擔,具體以簽署的《項目監(jiān)管協(xié)議》(編號 2019Z3064-監(jiān)管001)約定為準。
資金監(jiān)管方:西安曲江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西安曲江新區(qū)杜陵邑南路6號3號樓2層206室
企業(yè)類型: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法人代表人:朱蘇斌
注冊資本:1500萬元人民幣
主營業(yè)務:投資管理及咨詢服務(不得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僅限 以自有資產投資)。(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 經營活動)
產權結構:西安曲江文化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100%
11、信托財產的管理和運用、處分方式:管理人按照本合同的約 定以自己的名義管理、運用和處分信托財產,主要用于向陜西嘉園置 業(yè)有限公司發(fā)放貸款,資金用于藍湖九郡二/三期項目建設。
二、風險提示
受托人承諾以受益人的最大利益為宗旨處理本信托計劃的信托 事務并謹慎管理信托財產,但不承諾信托資金不受損失,亦不承諾信 托資金的最低收益。受托人管理、運用和處分信托財產過程中,可能 面臨各種風險,包括法律、政策、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利率風險、 信托資金被挪用的風險、信托計劃提前結束風險、投資管理風險及其 他風險等;受托人對管理、運用和處分信托財產的盈虧不提供任何承 諾;受托人根據(jù)本合同的約定,管理本合同項下的信托財產而產生的 盈虧由信托財產承擔。有關參與本信托計劃可能面臨的各種風險如 下:
1、法律與政策風險
國家金融政策、財政政策、產業(yè)政策的調整和法律法規(guī)的頒布、 修訂和廢止,可能會引起市場波動,融資主體經營能力也可能存在波 動,從而影響信托利益。我國信托財產的登記制度尚未建立,有關信 托財產與受托人固有財產分離、信托財產不得強制執(zhí)行以及其他保護 信托財產的相關規(guī)定在實踐中可能產生不同理解,并可能對委托人和 受益人造成損害。如果本信托計劃被監(jiān)管機構叫停的,委托人同意免 除受托人管理責任。
如信托資金投資于資產收益權,由于收益權在法律上存在一定爭 議,以收益權作為信托財產或投資標的可能導致信托無效或相關投資 無效,若信托終止時向受益人進行現(xiàn)狀分配,受益人可能面臨追償困 難的法律風險,屆時將影響受益人利益的實現(xiàn)。
信托財產管理、運用、處分過程中產生的稅費(包括但不限于增
值稅及相應的附加稅費)由信托財產承擔,由此可能導致信托財產的 收益減少,進而影響受益人的收益水平。
2、信用風險
如果交易主體的財務、資產、業(yè)務等發(fā)生任何不利變化,或與本 信托計劃相關的交易主體對其財務、資產、業(yè)務等的陳述或說明存在 虛假、誤導或遺漏,或違反其簽署的與本信托計劃有關的交易文件, 或不履行其簽署的與本信托計劃有關的交易文件項下的義務,將可能 對信托財產的價值或受托人管理、運用和處置信托財產造成不利影 響,從而使受益人遭受損失。
3、交易對手經營風險
交易對手可能因經營管理不善,利潤減少,資產價值降低,從而 影響本信托計劃投資利益的實現(xiàn)。
4、盡職調查風險
本信托設立前,受托人對本信托項下的交易對手進行盡職調查并 制作盡職調查報告提供給委托人,委托人知悉并認可盡職調查報告的 內容與結論,委托人同時對本信托項下的交易對手、資金運用方式進 行了自主盡調或委托第三方進行了盡調,如因盡職調查不全面或不深 入導致?lián)p失的,由信托財產承擔。委托人確認受托人盡職調查方法是 書面調查和必要的公開信息查詢,盡職調查的依據(jù)是交易對手提供的 資料和文件,如因交易對手故意隱瞞或提供的資料不完整、不真實等 原因造成盡調報告數(shù)據(jù)錯誤或者結論偏失,相關風險由信托財產承 擔。由于盡職調查僅是在某一時點對交易對手過往情況的調查,在調
查后、信托成立前或者本信托存續(xù)過程中因為宏觀經濟情況、行業(yè)、 市場、經營者決策等多方面原因,都可能導致交易對手經營、財務狀 況偏離預期甚至惡化,因此導致?lián)p失的,由信托財產承擔。
5、擔保風險
擔保主體為交易文件項下的付款義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時,擔保 屬于信用擔保。就該等信用擔保的擔保權利實現(xiàn)而言,擔保人自有資 產、擔保能力或商業(yè)信用發(fā)生的任何不利變化可能影響擔保權利的行 使和執(zhí)行程序中所實現(xiàn)的資金數(shù)額,且實現(xiàn)擔保權利所回收的資金可 能不足以清償被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權。
擔保主體為交易文件項下的付款義務提供抵押或質押擔保時,抵 押物或質押物可能因市場波動而導致價值貶損,其實際價值可能不足 以擔保信托利益的實現(xiàn)。
此外,實現(xiàn)擔保權利的收入回收距違約時點尚有一定時間滯后, 而擔保權利的行使和執(zhí)行程序中的遲延可能會對通過該程序實現(xiàn)的 收入數(shù)額產生不利影響,從而使委托人或受益人遭受損失。
6、受托人管理風險和保管人風險
由于受托人的經驗、技能等因素的限制,可能會影響其在管理信 托財產的過程中對信息的占有和經濟形勢的判斷,導致信托財產管理 運用的風險,將會影響到信托利益或給信托財產造成損失,從而使委 托人或受益人遭受損失。
本信托計劃的保管銀行可能存在違規(guī)經營和管理疏忽而使信托 財產遭受損失。
7、流動性風險
本信托計劃成立后,全部信托資金均不可撤回,在信托期限屆滿 前,受益人無權要求受托人返還信托資金或分配信托利益,可能導致 其需要資金時不能隨時變現(xiàn),并可能使其喪失其他投資機會,或因物 價指數(shù)的抬升導致收益率低于通貨膨脹,導致實際收益率為負。
8、信息傳遞風險
受托人將按照信托文件有關的約定進行本信托計劃的信息披露, 如果受益人預留在受托人的有效聯(lián)系方式變更的,應及時通知受托 人,如受益人未及時告知受托人聯(lián)系方式變更的,受托人將可能在需 要聯(lián)系受益人時無法及時聯(lián)系上,并可能會由此影響受益人的投資決 策,因此而產生的責任和風險由受益人自行承擔。
9、市場風險
市場受宏觀經濟政策、經濟周期、投資心理等多種因素影響,會 影響本信托計劃投資收益而產生風險。
10、現(xiàn)狀分配風險
受托人采取以信托計劃終止時信托財產存續(xù)狀態(tài)方式向各受益 人分配信托利益的,將很可能導致無法以貨幣資金形式實現(xiàn)預期信托 利益。且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受托人就非貨幣形式的信托財產向 各委托人/受益人發(fā)出《權利/財產轉移通知書》之日起,受托人即履 行完畢本信托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如因非受托人原因導致受托人以 本信托計劃終止時信托財產存續(xù)狀態(tài)分配信托利益無法實現(xiàn)的,一切 后果由受益人自行承擔。相關權利如因法律、政策或登記主管部門等
原因無法辦理變更登記的,因名義權利人與實際權利人不一致、或從 權利與主債權分離可能產生的從權利無效以及相關權利行使過程中 面臨法律障礙的風險由受益人自行承擔。
11、信托受益權提前終止和信托延期風險
如果在信托存續(xù)期間受托人提前收回了部分信托本金及收益,受 托人可將所收回的該部分款項用于向受益人分配部分信托本金及分 配該部分信托本金對應的信托收益。受托人向受益人分配了部分信托 本金后,與所分配的信托本金所對應的信托受益權終止,由此將導致 受益人實際獲得分配的信托利益數(shù)額少于按照信托預計存續(xù)期限計 算的信托利益數(shù)額。
本信托計劃進入延長期的,該延期將導致受益人無法在原信托預 計存續(xù)期限內實現(xiàn)信托利益。進入延長期后受益人持有的信托受益權 對應的預期信托利益是否能足額實現(xiàn)以及預期信托利益的最終實現(xiàn) 期限均存在不確定性,從而使委托人或受益人遭受損失。
12、不可抗力風險
如戰(zhàn)爭、動亂、自然災害、電力中斷等不可抗力因素和不可預料 的意外事件出現(xiàn),將可能導致信托財產的損失。
13、用款項目風險
(1)借款人為區(qū)域開發(fā)商,歷史開發(fā)經驗及土地儲備有限,實際控 制人資產主要集中于借款人及其相關企業(yè),資產規(guī)模有限,各自的償 債及擔保能力一般。
(2)借款人有息負債較少且成逐年下降態(tài)勢,金融機構對借款人的
資信認可情況有待市場檢驗。鑒于當下宏觀調控及金融監(jiān)管的趨嚴, 極端情況下,借款人通過外部融資緩解流動性壓力的能力有限。
(3)借款人對外擔保中,被擔保人商洛市天元農特產品交易中心有 限公司和商洛市長江實業(yè)有限責任公司均為借款人實際控制人呂長 江投資并實際控制企業(yè),擔??傤~4943.5萬元。相關債務或將進一 步增加借款人資金外流的風險并降低實際控制人呂長江的擔保能力, 進而對本信托計劃產生影響。
(4)個人擔保未能簽署夫妻共同擔保協(xié)議,極端情況下或將對個人 財產處置產生不確定性影響。
14、其他風險
除以上風險外,受托人也可以特別通知的方式提示委托人本信托 計劃運用過程中的風險。
受托人依據(jù)《信托合同》約定管理信托財產所產生的風險,由信 托財產承擔。受托人因違背本合同、處理信托事務不當而造成信托財 產損失的,由受托人以固有財產賠償;但受托人賠償以信托財產的實 際損失為上限,并不得超過信托財產本身。不足賠償時,由投資者自 擔。
委托人及受益人已充分知曉并理解了本合同全部風險,同意受托 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對本信托計劃進行管理,自愿承擔上述所有的風 險。
全體委托人知悉并同意在信托運行過程中涉及到的信托財產管 理、運用及處分事宜,均在取得受益人大會決議方式認可的前提下進
行,因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均由信托財產承擔。
三、風險應對措施
1、呂長江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具體事宜由編號為2019Z3064-保 證001的《保證合同》約定。
2、呂長江以其合法所有的陜西嘉園置業(yè)有限公司98.0607%股權 提供質押擔保,具體以編號為2019Z3064-質押001的《股權質押合 同》約定。
3、呂利英以其合法所有的陜西嘉園置業(yè)有限公司1.9393%股權 提供質押擔保,具體以編號為2019Z3064-質押002的《股權質押合 同》約定。
4、陜西嘉園置業(yè)有限公司提供土地抵押擔保,具體以編號 2019Z0364-抵押001的《土地使用權抵押合同》約定。
5、公司委托理財應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并在 定期報告中披露報告期內委托理財?shù)娘L險控制及損益情況。
四、對公司的影響
1、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資金進行現(xiàn)金管理,是在確保公司自有資 金安全的前提下進行的,不影響公司日常資金正常周轉,不影響公司 主營業(yè)務的正常發(fā)展。
2、通過進行適度的短期理財,能獲得一定的投資收益,為公司 和股東謀取較好的投資回報,不會損害公司股東利益。
五、公告日前十二個月內購買理財產品情況: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過去12個月內累計購買理財產
品且尚未到期的余額共計29,000萬元(含本次購買的8,500萬元)。
本次購買理財產品事項在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授權范圍內。
六、備查文件
《光信.光坤.優(yōu)債22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之信托合同》
特此公告。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八日
【免責聲明】上海大牛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僅合法經營金融島網絡平臺,從未開展任何咨詢、委托理財業(yè)務。任何人的文章、言論僅代表其本人觀點,與金融島無關。金融島對任何陳述、觀點、判斷保持中立,不對其準確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確或暗示的保證。股市有風險,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承擔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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